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现组织开展 2023 年秋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时间安排在12月22日至12月31日,各年级学生须在此时段内完成评教工作,系统关闭后不能补评。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要将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做好评教的宣传、组织和监督工作。
2.学生评教事关教师年度教学业务考核,各学科学院要引导学生以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对所任教课程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3.学生对任课教师课程教学情况进行评价时,要在评教体系中的“请写出对老师上课的建议”栏对任课教师提出建议。
4.学生评教不得由他人代评和恶意评教,如出现干涉评教、代评、恶意评教等情况,请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举报,举报电话:889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