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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各院教学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讯员:      审核:      发布日期:2023-08-30      浏览次数:

    各学科性学院: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教学督导暂行管理办法,为更好的落实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现需报送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制定详细教学督导工作方案,教学督导人员不得少于5人,督导员听课安排要求对学院专职教师进行全覆盖(具体安排要列入方案)。

    2.各学院请于2023年9月4日前将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认证科,联系人:周春林,QQ:5274323。


    湖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8月30日

    上一条:教务处召开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会议 下一条: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湖北科技学院教务处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电话:0715-889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