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质量保障
  •   >   教学督导
  •   >   正文
  • 质量保障

    湖北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通讯员:      审核:      发布日期:2023-09-01      浏览次数:


    为加强对学院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做好教学检查、教学反馈、教学质量监督等各项工作,督促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升教学水平,帮助和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教学督导小组人员构成

    长:胡振武

    员:胡春弟、洪俊田、高永东、程东来、田成勇、明庭鹤、

    汪义侯、万敬枝、李应续、毛开新、刘彤云、李伟民、明平华、陈佛敏、王崇良、单长江、朱习明、黄文平、尤翠云、邓玉华、魏季鸣、徐德龙。

    工作人员:

    1. 督导分工安排

    序号

    督导对象

    兼职督导

    专职督导

    1

    基础医学院

    万敬枝

    李应续

    毛开新

    刘彤云

    李伟民

    胡振武
    胡春弟

    2

    临床医学院

    3

    药学院

    4

    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

    5

    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

    6

    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

    7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明平华

    陈佛敏

    王崇良

    洪俊田
    高永东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9

    数学与统计学院

    10

    自动化学院

    11

    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2

    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

    单长江

    朱习明

    黄文平

    尤翠云

    程东来

    田成勇

    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5

    教育学院

    16

    体育学院

    17

    人文与传媒学院

    邓玉华

    魏季鸣

    徐德龙

    明庭鹤

    汪义侯

    18

    外国语学院

    19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

    音乐学院

    三、督导工作职责

    1.每学期听课任务兼职督导不少于50节、专职督导不少于60节。若督导院部本年度有新进教师,对其听课次数不得少于3次。

    2.配合教务处做好对各学院的毕业论文检查、试卷检查,参加每学期开学初期、中期和末期教学工作检查。

    3.每学期期末向督导学院提交一份教学质量检查报告,经学院院长签字后,将交纸质稿和电子稿交给教务处存档。

    4.每月按时向教务处提交工作小结,学期期末递交个人听课记录本。

    5.按计划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全校教学例会并发言,每月至少参加1次教学院部教学督导反馈会。

    6.加强对课堂教学的质量监控,并对任课教师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促进提高教学质量。

    四、工作要求

    1.督导员严格按照督导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请各学主动加强与教学督导员工作对接,发挥校、院两级督导作用,有序推进教学督导工作,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湖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828

     

    上一条:教务处召开2024年春季学期校级教学督导工作会议 下一条:教务处召开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会议

    湖北科技学院教务处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电话:0715-8895628